郑筱筠:当代南传佛教寺院经济现状及其管理探析
[内容提要]:宗教经济的积累、宗教消费水平以及宗教经济的管理和运作模式是构成寺院经济体系的几个重要因素。就南传佛教寺院经济而言,村社供养制、南传佛教的寺院管理模式以及寺院经济与社会经济发展的互动,是影响中国南传佛教寺院经济资源配置的重要变量,它们以三足鼎立的态势影响着南传佛教寺院经济的发展。本文就围绕着这三个重要支撑点进行研究,分析当代南传佛教寺院经济资源配置的现状及其发展模式。
[关键词]:宗教经济;积累;消费;管理;资源配置
世俗社会对神圣世界的经济支持是宗教发展的强有力的保障。而宗教场所的相对独立运行,使之在世俗社会的经济支持下逐步形成了寺院经济。从寺院经济的角度而言,中国南传佛教寺院经济明显地不同于汉传佛教和藏传佛教,在宗教经济的积累、宗教消费以及宗教经济资本的管理和运作方面,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南传佛教寺院经济模式。
一、南传佛教传统的寺院经济概况
(一)宗教经济的积累与供养主体
南传上座部佛教一直保持着原始佛教的纯洁性,恪守着僧侣不蓄金银的戒律。各个寺院无论其级别高下都对此在寺规中作出了严格的规定,同时还明确规定僧人不允许进行经商活动。另外南传佛教独特的寺院组织管理模式和信徒管理模式也使寺院本身无法发展经济产业,因此,中国南传佛教没有雄厚的寺院经济实力,它几乎完全依赖于世俗社会的供养。故而世俗社会的经济支持对中国南传上座部佛教来说是非常重要的,由此发展起中国南传佛教独特的寺院供养模式。[2]从供养方式来看,主要有寺院日常的生活供养类型和信众的赕佛[3]活动供养。但无论是那一种供养方式,从供养主体来看,村社成员是其基本的供养主体。
寺院日常的生活供养类型主要指村社要按照世俗社会组织行政机构的安排,承担寺院的供养,即各个佛寺僧侣每天的饮食也由村社成员轮流供应。其供养主体是寺院所在或邻近村寨的村民。
在历史上云南西双版纳地区南传上座部佛教曾实行过托钵制,即每天清晨由小沙弥托钵外出,到村寨里挨家挨户化缘,后来逐渐也改为由村寨、由村寨各成员轮流供养。例如西双版纳景洪曼占宰寨在1957年时,本寨佛寺有佛爷、和尚9人,他们当中14岁者有2人,16岁到17岁的有7人,此外还有很多“预备和尚”。全寨要向佛寺里的佛爷、和尚9人以及“预备和尚”多人提供生活食用,每年至少要谷子180挑。[4]这些全部分摊到村社各户。临沧地区也如此。临沧地区沧源佤族自治县勐董僧侣的生活来源在20世纪50年代以前依靠村寨每户轮流供养,“每户每日送给缅寺长老、佛爷、和尚大米一碗、饭一盒(包括菜蔬)、盐巴约五钱、木柴一根。”[5]信仰佛教的村寨还要对佛寺还有一些供养,根据班老大寨的调查,这些供养有如下几种:“(l)每天每户要给佛寺一碗饭,供和尚、佛爷吃。(2)小和尚到寨中化缘,每户给一碗米,无米可给辣子、烟草之物。(3)每年春播前,家家户户都煮五六斤糯米饭供奉佛寺,然后播种。目的在于祈求丰收。(4)每年新谷收后,各家都煮新谷米饭供佛寺,意即先让佛爷、和尚吃新米饭,然后自己才能吃。(5)因事请长老、佛爷、和尚念经,须付给一定的钱物以为报酬。(6)每户年给佛寺砍柴两排(度)。”[6]在这一供养类型中,村民就是最基本的供养主体。因此对于寺院的经济积累来说,这一部分基本是固定不变的。它主要是由村民们的经济承担能力决定。
值得注意的是,后来随着佛教的日益发展和僧侣的增多,也有一些封建领主运用政治权力强制村民支持寺院的情况。首先是硬性规定每年每户应向佛寺交纳一定数量的谷物。如西双版纳的勐阿土司就规定,凡种田的农民每年每户缴纳“波占谷”一挑,不种田者缴谷半挑。其次,领主还将霸占的土地中的少部分赠给某些佛寺,这类土地称为佛寺田,由寺院出租给农民耕种,收取一定数量的地租。[7]此外,领主还将其占有的专为领主家庭服各种劳役的家奴寨赐给寺院,替寺院服务。如勐仑有曼梭黑、曼锐2个寺奴寨(卡袜)共32户,耕种部分塔田(纳塔),这两寨农奴专门负责守护和维修白塔。[8]佛寺直接拥有一些经济资源,诚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村社供养制的经济负担,但由于这样的情况还不多,因此,在中国南传上座部佛教文化圈内的大部分地区,村社供养制还是寺院经济最主要的一种形式。
(二)南传佛教传统寺院宗教经济消费状况
南传佛教寺院经济的消费主要分为寺院场所的维修等事务的消耗性开支以及宗教活动消费。其中由于寺院场所的维修等消耗性开支巨大,但不是经常性的,而频繁的宗教活动是南传佛教寺院经济重要的消费来源。
除了集体性的宗教活动外,在南传佛教信仰区域内,南传佛教信徒们以私人的名义进行的赕佛活动较多,对社会生活也产生了重大影响,信徒们在举行各种赕佛活动时,都要花费大量的钱财,经济支出庞大。
在临沧市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境内的傣族中,赕佛的具体内容就是请和尚念经,追荐去世的父母,报答父母养育之恩。有小赕、大赕两种,小赕只做1天。做一次小赕,大约要花500元,主要用于伙食开支。(这是1995年的水平——笔者注)。做大赕的正式时间一般是1天1夜。也有做3天3夜,甚至7天7夜的。时间长短,看念的经的数量多少而定。凡做赕,必须要写经。一旦确定好要念的经,可以由主人亲自抄写。如果自己不会写,可以请人写,一般情况下,大家都到寺院里请佛爷或长老亲自抄写。到时,念新写的经。用毕,归佛寺收藏。做赕一般要念经,时间越长,念的经越多。不论大赕小赕,念经的报酬有一定的数量,念1本经,给人民币1-2元(解放前给半开),每念完1本,给一次钱。念大经,一次付清,约人民币10元。这些价格都由安章(佛教世俗事务的管理者——笔者注)事先与佛寺讲定,主人照价付款。
做大赕的开销很大,一般要筹办一次大赕,得准备1-2年,有的3年。20世纪80年代中期,有人做大赕,如果是1天1夜的时间,需要花费人民币约8000元。做“赕”的开支,主要用于伙食开支,但是其中一部分必须用于向寺院捐赠财物或者向佛爷、长老布施。寺院或者长老、佛爷本人得到的财物会根据做赕的规模而有变化。
另外,根据20世纪50年代的调研,沧源县勐角区勐董乡蛮波傣族村寨的宗教开支如下[9]:全寨11户在宗教活动中都要出钱来承担经济开支。但因其社会等级不同,在宗教消费方面也有不同。其中大伙头(即该村寨负责人)这一阶层类型的消费中,其一年所需宗教消费合计为“人民币84.73元,占该户农业收入的9%。”而在富裕阶层类型:如“富农干允冒,该户全年的宗教开支为人民币86.85元,占其农业收入的7%。”在稍微富裕的阶层类型:“如中农贺国暴,该户全年的宗教开支为人民币64.58,折谷860斤,占其农业收入的9.7%。”在贫困阶层类型中,“如贫农贺尹勐冒,该户全年的宗教支出为人民币55.6元,折谷740斤,占其农业收入的11%。”[10]20世纪80年代以来,有的地区各个村寨佛寺的供养模式逐渐由原来每户轮流送饭供养,改为每日三餐的消费折算为人民币后,按月一次性供养。同时,在每年经常性的赕佛活动中,村民们也会按照自己家庭的年收入按一定比例(大多数为15-35%)直接交给寺院管理小组。这表明,在南传佛教信仰区域内,不同的社会阶层因收入不同,其宗教经济支出占其年度收入的比例不同,但无论其比例如何,信众的年度经济收入与其宗教经济费用是密切相连的,要有经济收入,才会进行宗教经济活动。这是南传佛教寺院经济消费的主要来源,这也是其寺院经济资源配置的主要变量。
(三)南传佛教寺院经济的运作模式
南传佛教寺院经济运作模式主要分为宗教经济积累运作和宗教消费运作两种模式。
1、南传佛教宗教经济积累的运作模式
傣族社会对中国南传上座部佛教的经济支持同样是依靠社会组织制度来运行的。即通过社会组织制度各级行政机构层层往下布置安排,承担宗教负担。
一般说来,社会行政机构的基层组织——村社要承担的宗教负担主要有两种类型:一是村社以上的各级行政组织的宗教开支;二是村社自己开展宗教活动时的经济负担。
第一种类型:村社以上的各级行政组织的宗教开支。就村社以上的各级行政组织的宗教开支类型而言,各个村社在行政区划范围内共同承担已成共识。从社会组织制度而言,南传佛教地区的各级权力机构是多层次的,各级成员之间的职责和义务也是非常清晰的,也是非常紧密的。这一紧密性特征就使各级社会行政组织严格遵守古制,认真履行自己在世俗社会组织制度中应该承担的义务和职责,并按照世俗社会组织制度规定的严格等级制度进行世俗生活和神圣生活。这一特征体现在宗教生活中,最明显地莫过于由各“勐”下属的各个村社共同承担以“勐”为单位组织的宗教活动的经济开支。摊派宗教负担时,下一级行政组织机构要负责落实上一级行政组织进行宗教活动的所有开支,即召片领一级的最高统治者所有宗教活动的开支基本上要由下一级行政组织——勐来承担,而勐这一级行政单位则直接把这样的负担继续往下摊派,这样层层摊派下来后,最终的宗教负担则基本上是由傣族社会组织制度中最基层的行政组织单位——村社来共同承担了。
第二种类型是各个村社平时自己的宗教活动开支。各个村社平时也按照行政区划进行宗教活动,主要是围绕着寺院、佛塔开展各种佛事活动,自己本村分配宗教负担。例如修建佛寺、佛塔,塑造佛像,村寨集体送小孩入寺当和尚,和尚升佛爷、祜巴等重大宗教活动,一般家庭是不可以组织或承担的,也不是个别家庭的事情,而是全村社的共同事务,是村社的集体事业。赕佛活动的组织却在极大程度上依靠村寨势力的执行,赕佛活动的所有宗教开支全部都要经过村社的佛教组织机构研究后,分摊到具体村社成员头上。因此,无论是上级行政组织机构组织的宗教活动开支还是各村社范围内自己的宗教活动开支,都是由村社全体成员共同负担。
总之,由世俗社会来承担神圣世界的经济开支,而不是由神圣世界内部自行管理是傣族社会南传上座部佛教寺院经济的特色,也是中国南传上座部佛教供养体制和寺院经济不同于汉传佛教和藏传佛教之处。这是世俗社会组织制度从世俗社会的角度对神圣世界进行着经济支持的表现,也是中国南传上座部佛教得以发展的最根本的世俗社会保障。
2、南传佛教经济消费的运作模式
南传佛教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不同于汉传佛教和藏传佛教的寺院管理模式,这是南传佛教管理体系不同于汉传佛教和藏传佛教管理体系之处。在进行寺院经济活动时,南传佛教寺院管理模式成为宗教经济消费的运作机制和监督模式。
为了便于管理佛教内部事务,更好地适应中国少数民族社会,中国南传上座部佛教以傣族世俗社会等级森严的社会组织制度为摹本,逐步建立了制度严密、等级森严的组织管理制度。[11]与此同时,中国南传上座部佛教管理体系中还设置安章这样一个特殊角色,在社会管理层面上与世俗社会进行沟通和融合。在中国南传上座部佛教徒的宗教生活中,安章是重要的活动组织者和管理者。[12]他是在世俗空间的信众的组织者和管理者,他要负责组织和管理群众参加赕佛祭祀活动。佛教沿袭了世俗社会组织制度特有的经济运行体制,平时寺院的供养、佛寺僧侣每天的饮食也由村社成员轮流供应,具体就由安章来负责安排。至于赕佛活动中的开支,则主要是由安章和老人们一起掌管。同时,安章还负责管理佛寺、佛塔的修建和维修,至于这些活动所产生的经济费用都由安章来负责安排和处理。比如,笔者在2006年8月参加云南临沧市耿马总佛寺念大经仪式时,就明显地感受到安章出色的组织能力和指挥能力。此次念大经耿马县总佛寺附近几乎所有的中心佛寺的主要僧侣都要来参加,虽然总佛寺共僧人20人(佛爷长老9个,和尚11个),但是参加活动佛爷和尚共计123人。由于这是耿马总佛寺一年一度的念大经活动,前来参加赕佛活动的群众络绎不绝,所以来的人非常多,却井然有序。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南传上座部佛教的寺院管理机制具有强烈的时代特征,现在基本上已经由原来的具有政教合一性质的管理机制逐步形成群众自己有序管理的寺院管理机制。原来的寺院管理机制是佛教僧侣或是封建领主、头人与波章(安章)共同或者直接由安章进行管理寺院。这一管理体制随着20世纪50年代封建领主制的消亡而逐渐被20世纪80年代以后出现的寺院管理小组体制所取代,现在的寺院管理小组是由群众自己进行选举德高望重的老人(一般情况下,大部分都是“安章”或者是“康朗”[13])来进行管理。在经济方面有序、公开、透明,每一笔经济支出都用红纸写好,清晰地贴在墙上接受群众的监督。如果有剩余的钱就由最德高望重的安章或寨里的老人负责保管,在下次活动时或者在佛寺、佛塔需要维修时又拿出来,没有人会把这笔钱占为己有。
当然,我们也应看到中国南传上座部佛教在发展过程中没有形成强大的寺院经济支柱,个人不能直接掌握经济大权,而且寺院经济缺乏强有力的支撑,其所有的经济来源和经济开销必须要依赖世俗社会。这就使之与世俗社会组织制度产生了最为直接的密切联系——寺院的发展及僧侣的供养必须依靠信教群众和世俗社会的供养,而世俗社会经济发达程度在某种程度上就直接制约着宗教的发展。
二、 当代中国南传佛教的寺院经济发展特点
当代中国南传佛教寺院经济模式发生了较大的变化。随着中国社会的改革和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得到了飞速发展,交通发达,对外交往的机会增加。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南传佛教寺院经济已从村社供养制为主的单一经济模式逐渐转变为多元化的供养模式,传统村社承担的寺院活动开支依然是寺院收入的一个部分,而来自社会各界的捐赠善款等也逐渐成为寺院经济的来源之一。当前南传佛教寺院经济的发展表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一)供养主体由单纯的村民供养主体转向多元化
就寺院经济的供养主体来看,由于南传佛教寺院的宗教开支及僧侣生活所需主要是以村社供养制为主。本地村社以家庭为单位对本村寨佛寺进行供养,因此,对寺院来说,这一部分的经济积累基本是固定的。但在中国南传佛教地区,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来自东南亚国家的善款捐赠首先打破了过去单一的村社供养制的寺院经济传统模式,促进多元化供养模式的寺院经济发展。
由于中国南传佛教信仰区域与东南亚国家同属东南亚南传佛教文化圈,生活于其中的各国人们有着天然的地域、民族血缘及历史文化联系,民间往来不断。20世纪80年代以来,东南亚一些国家政府部门及民间社会团体经常到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以及临沧市、普洱市等地访问,同时也会有一些捐赠。近几年,仅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就接待了包括泰国高僧、泰王姐施琳通公主、泰国外交部、泰国基督教会副主席孙文德先生,缅甸全国佛协常务理事祜巴相腊,德国基督教代表团,韩国佛教界代表团共21次,近800人。[14]大量来自国外的捐赠款有效地改善了中国南传佛教寺院经济发展不足的状况。这都开始改变中国南传佛教寺院经济的供养主体,从而使之多元化,并使寺院经济积累有了新的变化。
除了国外的大笔布施善款外,政府对寺院维修的拨款、仪式活动中各级政府部门的祝贺款项和来自全国各地的群众功德捐赠也是寺院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一般说来,在举办佛事活动前,负责寺院对外联络的安章、佛爷等人都会拿一对蜡条和米花作为请柬到各个政府部门或企业乃至私人家中去送,邀请他们参加佛事活动。如果出席,很多单位或个人都会有所表示,捐赠一定款项。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参加南传佛教佛事活动的信众并不仅仅是传统意义上信仰南传佛教的傣族、布朗族、阿昌族、德昂族以及部分佤族、彝族等群众,随着交流的扩大,中国南传佛教佛事活动也吸引着国内外大量的群众前往参加,甚至很多内地企业家也纷纷参与,并慷慨捐赠。这些捐赠有效地支持着南传佛教寺院经济的发展。同时有的南传佛教寺院开始尝试发展茶厂等,开始有了些许经济收入。因此,与过去传统的村社供养制相比,现在一些发达地区的南传佛教寺院经济模式已经多元化。
(二)社会经济发展与南传佛教寺院经济的正比例关系导致南传佛教寺院经济发展分布不均衡。
世俗社会的经济支持是南传佛教寺院发展的生命力,信众的年度经济收入与其宗教经济费用成正比,或者说南传佛教寺院经济的发展是与社会经济的发展成正比例关系。因此,由于信仰南传佛教的各个区域的社会经济发展程度不一,故呈现出南传佛教寺院经济发展分布不均衡局面。以西双版纳为例,“西双版纳的山区、半山区占总面积的95%。1950年前西双版纳长期处于封闭落后的状态,1950年后,各民族从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和原始社会末期等不同的社会形态和经济发展阶段,共同进入了社会主义。经过50多年的经济建设,各族人民的生活质量有了大幅度的提高,科教文卫等社会事业有了长足的发展。但因文化教育、环境条件和发展基础的差异,以及历史的和现实的多种原因,使县市之间、城乡之间、山坝区之间、各民族之间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状况较为突出。2001年,全州农民人均纯收入1761元,其中收入最高的景洪市允景洪办事处达3689元,最低的景洪市勐旺乡只有852元,两者收入悬殊四倍之多。边远山区/边境一线至今交通信息闭塞,生产力水平低下,群众生活贫困。到2001年,全州尚有2万人未解决温饱,10万人未达到新的脱贫标准。”[15]从上引数据来看,在2001年景洪市经济收入最高的地区与最低的地区相比,悬殊近2800元,由于信众们用于寺院活动的经济开支取决于自己家庭的经济承受程度,故不同地区之间的经济收入落差也会在寺院经济方面有所反映,故而巨大的发展落差使得即使同处于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内的南传佛教寺院经济也因此出现发展不平衡的局面。西双版纳地区如此,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临沧市、普洱市等地区也如此。
(三)南传寺院经济资源配置的总体实力不强,极大地制约着南传佛教寺院经济的发展
村社供养制、南传佛教的寺院管理模式以及寺院经济与社会经济发展的互动关系作为三个重要支撑点是影响中国南传佛教寺院经济资源配置的重要变量,它们以三足鼎立的态势影响着南传佛教寺院经济的发展。但目前南传寺院经济的资源配置实力不强,在某种程度上极大地制约着南传佛教寺院经济的发展。
1、目前南传佛教寺院经济的供养主体虽然已经开始出现多元化现象,但广大的村寨佛教寺院数量庞大,其供养主体还是村民,村社供养制度还是南传佛教寺院经济的主要来源,是南传佛教寺院经济的巨大基石,为南传佛教寺院经济的发展提供着重要的生存保障。由于这一部分的基数较大,所占权重较高,因此这一变量对于南传佛教寺院经济的影响较大,但短期内不会发生大的变动。
2、南传佛教传统的寺院管理模式,尤其是安章系统的管理模式仍然是民间管理佛教事务的自主调节机制。这一管理模式一方面能保证寺院的有序发展,但从另外一方面来说,由于安章系统或寺院管理小组对于寺院经济的运作,尤其是经济资本的经营管理方面始终停留于满足广大村寨百姓的信教需求层面,难以创新发展,故而在某种程度上,也影响着寺院经济生产力的发展,难以形成诸如汉传佛教、藏传佛教寺院经济那样的造血机制。
3、社会经济发展的水平与南传佛教寺院经济的互动关系影响着寺院经济的发展,这一变量反映着南传佛教寺院经济发展的动力。
由于在南传佛教信仰区域内,经济基础和经济实力决定着南传佛教的现有经济积累实力,信众的年度经济收入与其宗教经济费用成正比。云南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是中国南传佛教发展较为繁荣和具有代表性的地区,以之为例可以看出其寺院经济发展动力的变化。
就寺院经济供养主体而言,从2002年到2012年10年间,全州人口总数呈现出增长趋势:“2002年全州年末总人口863023人,比上年增长0.4%,年平均人口861278人。年末总人口中:农业人口595405人,比上年增长0.2%;少数民族人口646146人,比上年增长0.6%,占全州总人口的74.87%。年内人口出生率为15.31‰,比上年下降0.91个千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10.07‰,比上年下降0.85个千分点。”[16]“2012年末全州常住人口114.9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7万人。全年人口出生率11.78‰,死亡率5.49‰,自然增长率6.29‰。年末全州户籍人口96.15万人,其中,农业人口64.28万人,占总户籍人口的66.9%;少数民族人口74.42万人,占总户籍人口的77.4%。”[17]
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第一,在信仰南传佛教的西双版纳地区,农业人口占人口总数的大部分,尤其是少数民族人口占绝对优势,这两个主体都是信仰南传佛教的重要主体,也是南传佛教村寨寺院经济供养的重要主体。他们的经济收入对于南传佛教寺院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这是社会经济与南传佛教寺院经济互动关系的重要表现。第二,2002年到2012年10年内,虽然全州的人口总数增加了30多万,但农业人口的总数增至缓慢,仅仅几万人。如果从寺院供养主体的角度而言,由于农村信徒是供养主体的主要部分,其总数的增长并不大,这从一个侧面也表明寺院经济的积累增速不快。
此外,就城镇、农村居民生活水平和消费水平来看,2002年到2012年间的收入也在持续增长。2002年“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继续得到提高。根据抽样调查资料,2002年全州农民人均纯收入1804元,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3.9%。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6661元,实际比上年增长7.4%,城镇居民年人均消费支出4960元,比上年下降1.6%。” 2012年“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909元,比上年增长14.3%;人均消费支出10932元,增长13.2%。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为48.1%,人均住房面积为32.59平方米,每百户家庭拥有摩托车67辆、洗衣机77台、电冰箱92台、电视机109台、移动电话210部、空调22台、家用汽车18辆。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6174元,比上年增长15.9%;人均生活消费支出5277元,增长9.5%。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为46.5%,人均住房面积为31.36平方米,每百户家庭拥有摩托车148辆、电冰箱83台、电视机98台、洗衣机58台、移动电话267部、生活用汽车15辆。”
以上数据表明,第一,城镇和农村的收入和消费水平差别较大,城镇居民比农村居民的人均年度收入高出许多,但在调研过程中,我们发现由于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的宗教需求稍有差异,村寨信众的宗教倾向更为明显,因此用于宗教经济的开支部分占全年经济收入的比例微高。这一差异对于村寨佛教寺院经济的发展也产生着“短板效应”。第二,农村经济在2002-2012年间增长较快,农民人均纯收入在2002年1804元,2012年为6174元,收入是有所增长,但是,村民们更多地是把钱投入到生活消费方面,而不是宗教消费方面。例如2012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6174元,人均生活消费支出5277元,仅留出不到1千元的结余。如果再从这一部分剩余金额中划出部分进行宗教经济开支,显然这一数量并不多。因此,就村寨佛教的经济积累来看,其增长速度是不高的,增加的数量也不大。
总之,由于现有经济结构的限制,中国南传佛教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虽然一直在增长,但其总体消费水平不高,从而也决定了南传佛教村寨佛寺经济发展的实力不强。从上面所引数据来看,中国南传佛教信仰区域的社会经济发展程度与内地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虽然村民们的经济收入逐年增长,但单纯依靠农业生产得到的收入与内地相比,并不是非常高,其用于宗教活动的比例基本固定,变化不大,寺院经济难以出现规模较大的资金积累,在短期内也不会出现大的变化,难以形成影响南传佛教经济发展的推动力。
因此,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看到,村社供养制、佛寺管理模式、寺院经济与社会经济的互动关系这三个变量自身还显得动力不足,因此在进行资源配置时显得实力较弱,从而使南传佛教寺院经济资源配置总体实力不强。
三、结语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南传佛教的总体经济实力基本偏弱。南传佛教寺院经济发展分布不平衡,一些发达地区的南传佛教寺院经济实力稍强,但大部分地区的南传佛教寺院经济实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但是,从南传佛教的寺院经济资源配置体系而言,它已经逐步形成了自己内在的生产动力机制,可以发挥组织效用,在未来具有发展潜力。
村社供养制、南传佛教的寺院管理模式以及寺院经济与社会经济的互动关系是影响中国南传佛教寺院经济资源配置的三个重要支撑点,影响着南传佛教寺院经济的发展。其中,就南传寺院经济的积累而言,传统的村社供养制仍然是寺院经济的重要来源,这是广大村寨佛寺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就其管理模式而言,寺院管理模式仍然是寺院a济的运作模式。正是由于南传佛教寺院独特的管理模式仍然在发挥作用,故而寺院经济管理的透明度高,公信力强,不会形成寺院或者某一方面单方说了算的情况或者暗箱操作现象。故南传佛教寺院经济的运行是公开透明的,具有良好的管理和监督机制。资金方面基本能够保证寺院的生存发展,在宗教活动中能有效进行资金的管理和运作。但如何在现代生活转型过程中,整合经济资本,使之得到更有效的发展这一问题对于南传佛教管理体系来说,是一个极大的挑战;此外,就寺院经济的发展动力而言,由于在南传佛教信仰区域内,经济基础和经济实力决定着南传佛教的现有经济积累实力,信众的年度经济收入与其宗教经济费用成正比,寺院经济与社会经济的互动关系影响着寺院经济的发展动力。
因此,总体而言,南传佛教寺院经济配置体系是较为完善的,它在资金积累、消费和运作、管理、监督方面形成了自己独特的模式。但在现有寺院经济积累方式大体不变的情况下,如何在宗教经济积累和经济消费之间找到最大化的合理性效益,如何在寺院经济运作管理过程中,实现寺院经济资源的有效配置?这是影响南传寺院经济资源有效整合的主要问题,也是巨大的挑战。
注释:
[1]本文系国家宗教事务局2013年度“佛教寺院经济及管理模式研究”项目阶段性成果。
[2]详参郑筱筠著:《中国南传佛教研究》,中国社科出版社,2012年版,第211页。
[3]“赕”是傣语的译音,有“布施、赠与、奉献”的意思。所谓赕佛活动是南传佛教地区,信徒们以积累功德为目的、捐赠财物给寺院的宗教活动。详参郑筱筠:《中国南传佛教研究》第十章,中国社科出版社,2012年版。
[4]《傣族社会历史调查》(西双版纳之九),云南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223页。
[5]《临沧地区傣族社会历史调查》,云南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142页。
[6]“排”是长度单位,两臂伸开之长度为一排,两排即两个立方排的烧柴。
[7]颜思久:《云南宗教概况》,云南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39页。
[8]杨学政主编:《云南宗教史》,云南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40页。
[9][10]《临沧地区傣族社会历史调查》,云南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152页。
[11]关于中国南传上座部佛教组织制度与世俗社会组织制度之关系,详参郑筱筠:《历史上中国南传上座部佛教与社会组织制度之互动》,《世界宗教研究》2007年第4期,第42页。
[12]关于安章管理系统,详参郑筱筠:《人类学视域下南传佛教的中国阈限理论分析——以南传佛教管理体系中的安章现象为例》,《思想战线》,2010年第2期。
[13]“康朗”是傣族人民对做过佛爷,后来还俗者的称呼。
[14]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民宗局编:《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民族宗教志》,云南民族出版社2006年版,第41、42页。
[15]《2002年度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16]本部分所引用的2002年资料参考《2002年度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17]本部分所引用的2012年资料参考《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2012年度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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