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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佛教旅游文化开发的问题和误区

发布时间:2013/03/13 佛旅研究 标签:我国佛教旅游文化开发问题和误区浏览次数:1559

    佛教在中国将近两千年的发展历程中,留下了庞大的文化遗产,这从中国世界遗产名录中佛教文化遗产所占的比重就能窥豹一斑。目前中国25处世界文化遗产中,佛教文化遗产就有5处之多,占中国世界文化遗产总数的五分之一。另据统计,我国“佛教名山有219座,主要佛教寺庙有736座,佛教主要的洞窟佛塔有690座。”这些佛教文化遗产内容丰富、绚丽多彩、分布区域广泛,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极具特色和吸引力的人文旅游资源。佛教文化旅游是我国一项重要的旅游项目,佛教旅游文化在中国的旅游文化体系中所占比重很大,在不少地区还成为当地核心旅游文化,例如西藏、山西、河南、安徽、四川、浙江等。

    但是,在旅游实践中,由于开发主体对佛教旅游文化的认识存在偏差,加之缺乏方法论的指导,佛教旅游文化的开发存在误区,导致佛教文化的僵化、庸俗化或丧失,这制约了佛教旅游事业的健康发展,不利于继承和弘扬佛教文化遗产中的精华部分,也对佛教自身造成不良影响。

    学术界对佛教旅游文化开发问题的研究不多,笔者仅见到赵伯乐提出佛教文化旅游资源开发要处理好佛教文化因素的挖掘与佛教自身发展的关系,旅游活动与正常的宗教活动的关系,佛教文化旅游景点的管理与利益分配的关系;潘宝明指出旅游使佛教文化的普及鱼龙混杂,真伪参半,必须矫正理论偏颇,以入世度生的精神整合佛教文化资源,为旅游发展服务;黄夏年提出政府可以利用业已存在的宗教及其文化旅游资源,搞深度开发,发展当地的旅游业,但不能人为地鼓励或造势,去新建宗教及其文化旅游景点,人为制造宗教狂热,背离国家的宗教政策。整体上缺乏对佛教旅游文化开发问题和误区的专项研究成果。

    因此,认清当前佛教旅游文化开发的问题和误区,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一、佛教旅游文化开发的问题

    1、对寺院文化、佛教文化和佛教旅游文化三者之间的区别存在模糊认识

    这个问题应从两个不同的层面去认识,一是从文化容量的角度看,寺院文化属于佛教文化的一个子集,佛教文化博大精深,寺院文化只是其中具有代表性的组成部分,不能把寺院建设当成佛教文化建设的全部,更不能简单地把寺院文化等同佛教旅游文化。二是从文化资源与文化产品的角度看,不能否认,不少佛教文化天生就是佛教旅游文化,如众多佛教的物质文化遗存,但是,决不能把佛教文化与佛教旅游文化简单等同起来,忽视对它的开发、挖掘和再创造。

    我国不少名寺古刹的管理者往往把寺院文化等同于佛教文化,导致佛教文化资源选取范围的缩小。例如,河南汝州市有一座风穴寺,这座寺院历史悠久,物质文化遗存丰富,但其旅游业的发展却非常不尽如人意。这主要是因为在河南这个区域性的旅游市场上,寺院文化并不是稀缺性的旅游文化资源,风穴寺把寺院文化等同于佛教文化和佛教旅游文化,使得河南的少林寺、白马寺和相国寺等传统名寺对其产生明显的目的地遮蔽效应,形成了一个旅游洼地,自身的特色和优势不能凸显出来。

    其他类型佛教景区的管理者往往把佛教文化等同于佛教旅游文化。如石窟寺的佛教造像、壁画被等同于佛教旅游文化;一些佛教园林把其中的佛塔、佛像等佛教物质文化遗存等同于佛教旅游文化。实际上,佛教文化与佛教旅游文化的范畴并不是重叠的,佛教旅游文化应在对佛教优秀文化继承基础上再创造。如少林寺推出的《禅宗少林·音乐大典》就是在少林寺的禅文化和武术文化基础上打造出来的优秀佛教旅游文化;由残疾人表演的“千手观音”舞蹈是藏传佛教千手千眼观音造型基础上的艺术创新。佛教文化博大精深,内涵厚重,完全可以以其为基础,开发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佛教旅游文化。

    2、佛教旅游文化同质化严重

    尽管佛教文化资源各有特色,但其毕竟同属于宗教文化类型;而且同一类型的佛教文化无论在宗教内涵上还是在宗教形式上都具有相似性。这就容易使佛教旅游文化产生同质化问题。

    以河南白马寺、少林寺和相国寺这三座河南郑、汴、洛黄金旅游线路上的佛教景点为例,发现少林寺与白马寺各自十座主要殿堂中有六座是相同的;从整体上看,三座寺院的建筑同质性达到50%。在河南这个区域性的文化旅游目的地上,三处有代表性的佛教景点有如此高的雷同建筑,从寺院的角度看无可厚非,但从佛教旅游文化的角度看,存在严重同质化问题,最终使旅游者形成河南旅游单调乏味的印象。据笔者长期带团实践的观察,旅游者在三所寺院的停留时间依次是少林寺50至40分钟、白马寺40至30分钟、相国寺30至20分钟,呈现明显的递减规律。

    如果再从三所寺院所供奉的内容方面进行考察,发现在具体的文化设置上,重复情况更为突出。三所寺院最重要的16种供奉内容中,竟然有13种是重合的,同质性高达81%。因此,如何解决寺院的宗教功能与旅游功能之间的矛盾,是我们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对此应充分重视。

    3、佛教旅游文化的可持续发展受到威胁

    不少地方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往往忽略了佛教旅游文化的可持续发展,出现低俗、媚俗和庸俗化的不良倾向。重经济发展,轻文化发展;重旅游开发,轻文化保护;过度开发、乱开发和滥开发现象突出,这对我国佛教旅游文化的可持续性开发造成严重威胁。早在1993年,中国佛教界和佛学学者就在“佛教景点发展现状研讨会”上指出,不少佛教景点建设“没有权威的指导和规划,赶潮风盛,一哄而起,有些地方甚至出现了以开发佛教景点为名,行坐收‘香火’钱之实的苗头。还有的地方把开发佛教景点的正常活动,变成房地产交易,又为提高所谓知名度,争搞‘天下第一’、‘天下之最’,哗众取宠”。更有人没有以佛教慈悲救世之情怀,将弘扬佛法、拯救苍生作为己任,而是将对于佛法本已看透和看空的利、名提起,放在重要位置上。

    陈卫星指出:“一些有一定历史知名度的寺院乐于深度开发,增设旅游服务项目,利用文化资源大做文章,注册经济实体和发展附属机构等,从而削弱了寺院理应是传播佛法的场所的社会教化功能以及自我修持的宗教功能,带有明显的商业化倾向。”庄华毅认为:“旅游方面的开发,对一些文化遗产已经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我们民族的精神家园,正一块一块地被经济的喧嚣蚕食。”赵凌指出:“受到大环境的影响,中国寺庙这个清静之地已经卷入了市场的逻辑。而地方政府也往往把它作为经济品牌使用。这令人疑惑担忧。”

    总体上看,我国佛教景区(点)中宗教精神对游客的影响在淡化,世俗的破坏在加剧。功利性的经营导向造成佛教旅游文化的核心层面庸俗化或丧失。

    4、与佛教旅游文化伴生的迷信活动较为突出

    虽然佛教与迷信有相似之处,但二者又有本质的区别。佛教是一种完整的有神论世界观,其活动组织严密,有清规戒律,有一定的群众性,对社会历史文化教育有一定的积极作用;封建迷信则是粗陋低俗的思想意识,活动方式松散、粗俗,始终是腐朽没落的东西。并不反对佛教信众与香客祈愿、上香等正常的宗教活动,需要警惕的是披着宗教外衣而行迷信敛财之实的活动。

    当前,一些佛教景区(点)中存在迷信和诈骗活动,形式多样,总体上可以分为三大类:一类是以迷信为题材建造的神怪塑像、龙宫鬼殿等;另一类是导游讲解内容有迷信成份,如“围着佛塔左绕三圈、右绕三圈,佛祖就会保佑你的平安”;再者就是各种迷信诈骗活动,其中采用各用手法诱骗游客烧高香贵香、抽签、算命等最为典型和突出。

    笔者曾工作在导游一线多年,对此深有感触。佛教景点的迷信活动或直接在景区内开展,或作为伴生现象依附在佛教景点的外围,呈现出专业化、团伙化、普遍化的特征。形形色色的迷信活动大多隐身于佛教旅游文化之中,具有很强的欺骗性。

    迷信活动的盛行会对旅游者造成心理伤害,影响其对佛教旅游文化的积极评价;同时它还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是寄生在佛教旅游文化身上的毒瘤,严重制约着佛教旅游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佛教旅游文化开发的认识误区

    1、误区一:佛教旅游文化开发就是要复原历史

    当前,不少地方把佛教旅游文化开发看成是恢复历史。开发主体根据历史上曾经有过的记载或图像资料,描述古盛今衰的巨大落差,表达对现实促狭局面的不满,打出文化“复兴”的大旗,制造了大量复古的佛教旅游文化。实际上,这种主观想象中的文化真实性再现大多并不能被旅游者所认同和接受。

    河南龙门石窟香山寺的重建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笔者2008年7月在龙门石窟进行了为期3天的现场调查,在调查龙门石窟总体发展规划目标时,有要在龙门东山上恢复历史上的“十寺八庵”的观点,其中,2003年已经复原建造了一座香山寺。通过在香山寺考察,发现到香山寺的游客数量至多占龙门石窟游客总量的10%。寺中主要殿堂是水泥造仿古建筑,油漆外涂装多有脱落,殿中供奉体量不大,各种庄严供具粗糙,视觉效果很差。更为重要的是,由于香山寺是新建寺院,寺中缺少文化内涵;而与其一河之隔的卢舍那大佛是唐代原作的原真性佛教文化,二者无论从文化价值还是从旅游价值方面进行比较,都存在天壤之别。

    类似的情况并不鲜见。不少人认为“古”就是文化,于是文化被移进了误区。“文化复古带来的只是古文化复制活动的繁荣,它无法推动文化内涵的发展和革新,创新才是文化发展的根本所在”。佛教旅游文化开发中的复古主义是一种认识误区,特定历史时期产生的佛教文化有其特定的时代背景,有其存在和发展的时代原因。从现时的角度看,它们已经失去了生存的文化土壤、文化空间和文化价值。佛教旅游文化开发不能简单复古,而是要把优秀的佛教文化遗产置于旅游业发展的背景当中重新审视和筛选,汲取其合乎旅游业发展的因子,创造出新的佛教旅游文化。

    2、误区二:佛教旅游文化要组成旅游专线

    旅游线路是指在一个具体的旅游区内旅游者参观游览所要经历的路线,也是旅游经营者或旅游管理机构向社会推销的旅游产品。在特定的旅游地域系统内,根据主题内容鲜明、市场优化、有旅游中心城市依托、产品结构合理等原则推出一些“国家级旅游精品线路”、“省级旅游专线”和“特色旅游专线”。这种把同类型景点进行集群化组合的思想得到了政府部门的认同。

    如河南的文物古迹游专线中有“中原古刹线”,行程安排有洛阳白马寺、龙门石窟,汝州风穴寺,开封相国寺、铁塔、繁塔,登封少林寺、嵩岳寺塔,巩义石窟寺,安阳灵泉寺、文峰塔。而另一条“佛教文化河南游”专线景点包括有洛阳龙门石窟和白马寺、汝州风穴寺、巩义青龙山慈云寺、登封少林寺和嵩岳寺塔、开封大相国寺和民权白云寺。实际上,佛教旅游文化专线在特定旅游市场上根本没有存在的意义,道理很简单,一少部分专家和佛教徒可能会对这样的专项产品感兴趣,对于绝大多数普通旅游者而言,旅游线路中有如此多的佛教文化,况且这些佛教文化雷同之处甚多,这只会让其感觉到单调和枯燥,从而失去购买和参与的兴趣。

    有很多省区在极力推荐一些佛教文化的专线,这种做法不具备市场意义,是佛教旅游文化开发的误区。

    3、误区三:佛教文化导游问题是个小问题

    导游员是佛教文化的主要传播者,但是,旅游业界和学术界对导游员的关注却远远不够,甚至社会上有妖魔化导游员的倾向,导游问题事实上被认为是一个无足轻重的小问题,这难以保证佛教旅游文化内涵能被顺利地传递给旅游者。

    在我国旅游院校中,接受研究生教育和本科教育的学生数只占10%左右,而接受专科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的学生约占90%。这就造成我国导游员整体文化素质偏低,难以生动诠释佛教景点的旅游文化内涵。

    而在旅游业实践中,佛教旅游文化的导游讲解工作由定点导游和地陪导游共同承担。定点导游是佛教景点形象的重要窗口之一,其对佛教旅游文化内涵的深入领会和理解,有助于深入全面地传递佛教文化内涵,然而遗憾的是,佛教景点大多没有定点导游,即使有定点导游ヒ泊嬖谥睹嬲⒕窒扌郧康娜毕荨5嘏愕加卧诤艽蟪潭壬鲜欠鸾搪糜挝幕淖畲蟠萑禾澹捎谛谐棠诮步馊挝穹倍啵蟛糠值嘏愕加味跃咛宸鸾叹暗愕牧私馊狈ι疃龋?她)们带给旅游者的往往只是程式化的泛泛而谈。如何提高这两类导游承载和传递佛教旅游文化的能力,是佛教旅游文化发展中需要认真对待的问题。

    4、误区四:佛教旅游文化消费核心就是看庙看神,烧香拜佛

    当前,我国佛教景区(点)开展的大多是观光旅游活动,在不同地区参观相似或相同的寺庙与诸神;加之烧香拜佛也是不少旅游者的实际动机之一;而且有的研究者由于对佛教文化和佛教旅游文化二者之间的区别长期以来存在模糊认识,导致人们认为佛教旅游文化的核心就是“看庙看神、烧香拜佛”。

    实际上,这是一种普遍存在的认识误区。由于佛教文化的宗教性质,长期以来被认为是神秘的东西而未能得到正确和广泛地认知,人们根据自己的主观经验判断,把佛教文化的表象如烧香拜佛等当成了佛教文化的全部。因此,从一个旁观者的角度来看,旅游者在佛教景点中的活动主要是看庙看神,烧香拜佛。这是人们基于佛教旅游活动的客观现实做出的直观判断。实际上,看庙看神,烧香拜佛只是佛教旅游文化消费中的一部分内容,只是佛教旅游活动的一种表象,决不能把其当成消费的核心。

    佛教旅游文化作为旅游文化产品的一种门类,有着独特的特征和结构,对其认识不能表象化、简单化和片面化。佛教旅游文化内涵宏富,有继承更有创新。严格地讲,给佛教旅游文化找到一个通用的消费核心是无法实现的,因为不同的佛教景点具有不同的文化特色,但其最基本的消费还是对佛教文化艺术的欣赏和佛教文化的体验,并非看庙看神,烧香拜佛。

    三、结语

    笔者认为,我国佛教旅游事业的发展已经成为客观现实,而且其在旅游业发展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佛教旅游文化的深度开发是当务之急,不能因为当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就因噎废食,采取消极回避的态度。只要我们正视开发中形成的负面影响,积极采取应对措施,佛教旅游文化就一定能保持自身的独特性和健康形象。它不但不会削弱佛教自身的功能,反而能对佛教的发展、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社会教化功能的发挥起到良好促进作用。

    但是,我们还应该保持这样一种清醒认识,在佛教旅游文化的开发中,不能人为地鼓励宗教狂热,因为这与国家的宗教政策是完全背离的。所以,佛教及其文化本身不能作为产业,但是“它可以用来作为旅游资源,为发展经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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