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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台湾佛教建筑的两点看法

发布时间:2012/08/29 佛教文化(禅者说) 标签:我对台湾佛教建筑的两点看法浏览次数:1655

   台湾佛教,传为中国佛教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中国佛教的共同特征,也面临着中国佛教普遍面临的重大问题;其中最重要的就是佛教的现代化问题。

  宗教既然扎根于社会之中,是为解决人的问题而存在的;所以宗教的存在方式,必须根据人的问题变化来做相应的调整,这既是人的存在问题,也是宗教的存在问题。在现代社会中,人们面临的根本问题可能依旧,但问题出现的方式却已经是现代的,宗教要有所作为,就必须跟上形势,在存在方式上作相应的调整,在现代社会中,所谓存在方式的调整也就是使自己现代化。

  宗教的存在方式,包括宗教教义、宗教活动、宗教场所、宗教与世俗的关系、宗教戒律、宗教制度等诸多方面;所以,宗教的现代化,就包括这诸多方面的现代化。

  台湾佛教,由于各种原因,在近五十年中取得了很大的发展,这与其现代化的探索是密切相关的。台湾佛教存在的问题,在相当程度上也与其现代化的探索有关。目前我们尚无法说台湾佛教已经完成了现代化,因为一切都还在探索之中,完全公认的定型尚不存在。说台湾佛教尚未完成现代化的证据之一,就是目前台湾佛教存在的种种问题。这些问题虽然有历史的原因,但根本原因还在于台湾佛教的存在方式,即其现代化。

  这次会议讨论的佛教建筑问题,从现象上看,佛教现代化最显著的一个方面,就是佛教建筑的现代化。本人对建筑本身的技术问题没有什么研究,但建筑不仅仅是一个技术问题,它首先遇到的也不是艺术或宗教方面的问题,而是宗教与社会的关系问题,即具体的宗教伦理问题,比如权利义务问题。下面,我就寺院建筑中存在的权利义务问题,从两个方面,谈谈我自己的看法,请各位师父、各位大德予以指正。

问题之一:权利问题—

  佛教的根本态度之一,就是「诸法无我,一切皆空」。由于这个原因,从总体上说,佛教向来是不重视权利的。但现代社会是一个以权利义务关系为基础的社会,这种精神从根本上说是与宗教的超越精神相对的,但宗教既然存在于社会之中,它就不得不遵守社会的基本法则,即使这种法则是与其根本精神相悖的。也就是说,宗教不得不向世俗社会妥协。妥协的结果之一,就是承认世俗法则在宗教上的合理性。这种承认,本意是在外部承认。但既然开了口,也就增加了一条方便之门。就佛教而论,承认世俗法则的合理性,就等于承认它具有了不二法门的性质,成了八万四千法门中的一种。走向人间佛教的法门很多,与世俗法则妥协,未免不是其中的一条路;而且,既然佛教要求不着于物,不着于我,不着于法,表面接受并实行世俗法则而在内心拒绝世俗法则可能是与法不合的。相反,真诚接受并真诚实行世俗法则倒是于法相合的。所以,根据佛教的真精神,接受世俗法则与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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