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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家养生——养性

发布时间:2012/08/29 佛教养生 标签:佛家养生养性浏览次数:1584

     1.止恶行善,人格日臻完美
     佛教认为,人世的一切痛苦烦恼,都是由我们的身、口、意所做的恶业造成的。只有去除恶业,才能消除烦恼。人生的恶有许多,归纳起来,主要有“十恶”,即杀生、偷盗、邪淫、妄语、两舌、恶口、绮语、贪欲、嗔恚、邪见。前三种属于“身业”,中间四种属于“口业”,后三种属于“意业”。十恶中,属于“意不净业”的贪欲、嗔恚、邪见是诸恶之源,佛教称之“三毒”。
     为了对治十恶,佛教提出“十善”之说。十善有两种,一是止,二是行。止即是但止前恶,行则是修行胜德,利安一切。
     在“止恶”的意义上,“十止”或“止十恶”包括:①不杀生;②不偷盗;③不邪淫;④不妄语;⑤不两舌;⑥不恶口;⑦不绮语;⑧不贪欲;⑨不嗔恚;⑩不邪见。
     在“行善”的意义上,“十善”包括:①以救生离杀生;②以布施离偷盗;③以净行离邪淫;④以诚实语离妄语;⑤以质直语离绮语;⑥以和合语离两舌;⑦以爱语离恶口;⑧以不净观离贪欲;⑨以慈悲观离恼怒怨恨之心;⑩以因缘观离一切执著虚妄。
     佛教所谓的行善,首先是自利而不害他,乃至利他之善。小乘佛教只求“自利”,大乘虽然在“自利”的同时不忘“利他”,但同样不排除“自利”。
     佛教鼓励人们修善行,为的是自我解脱,免除此生及来生烦恼,求得“现法乐”和“后法乐”、“毕竟乐”,难免有“自利”色彩。但是佛教的这种“自利”行为并不以“害他”为条件,甚至与“利他”相辅相成,因而并不妨碍其成为佛家所认可的“善行”。佛教所竭力倡导的“十善”就可视为自利而又不害他,甚或利他之举。
     佛教的行善之行动主要表现为“四摄”。“摄”有导引、摄受之义。“四摄”即“布施”、“爱语”、“利行”、“同事”,它指的是菩萨导引众生时所应做的四类事。
     (1)布施
     “布施”是佛教中的一个专有名词,是指用自己的物质和爱心帮助别人。
     众生需要什么就给什么。布施有三种:   
     ①财施。即以金银、财宝、饮食、衣服等物惠施众生,叫“外财施”;以体力、脑力施舍与人,叫“内财施”;捐巨资修寺造塔,叫“大财施”;捐钱物供养寺僧,叫“小财施”。
     ②法施。即向众生传播佛法、布道。
     ③无畏施。对疾病者施与医药,对迷路者指明方向,对冤仇者调解道歉,对受灾者解救危难等,都叫“无畏施”。佛教大乘所崇尚的布施,是出于“慈悲”心、不求报酬与果报、不存私心杂念的利他之举。
     (2)爱语
     即说亲爱之语、使人欢喜之语。在帮助他人时,不是盛气凌人,而是客客气气;不是敷衍了事,而是诚恳负责。《华严经》说:“菩萨若能随顺众生,则能随顺供养诸佛;若令众生欢喜者,则令一切如来欢喜。”因此,对人说话要和颜悦色,善言慰喻,说诚实语、质直语、调解语、柔和语,使他人乐意听你说法,奉教行事。
     (3)利行
    《普贤行愿品》说:“于诸病苦,为作良医;于失道者,示其正路;于暗夜中,为作光明;于贫穷者,令得优藏。”助人为乐,与人为善,多作利人之行。
     (4)同事
     即与众生同处,随机教化。《观音普门品》说:“应以长者身得度者,即现长者身而为说法;应以居士身得度者,即现居士身而为说法;应以宰官身得度者,即示宰官身而为说法。观音菩萨普门示现,随类化身,同止同作,同学同修。”有一则佛教故事说,菩萨为了拯救一个贼,就把自己化为贼,与他同吃同住,慢慢教化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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