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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素大师(西元625~698年)

发布时间:2010/10/20 佛史人物 标签:佛驮跋陀罗译师(西元359~429年)浏览次数:1633

怀素大师,是律宗东塔宗的创始人。俗姓范,祖籍南阳。父名强,作过唐朝的左武卫长史,所以他生於京兆。十岁发心出家,不久,玄奘法师回长安(六四五年),他就坚决要求从玄奘受学。显庆中(西元六五六~六六○年),二十二岁时,从道成受戒并学律。学了法砺的「四分律疏」和道宣的「行事钞」等,对於两家著作,都感到不满意,认为「古人义章未能尽善」,决心自己另撰新疏(参照「宋高僧传」卷十五「如净传」)。咸亨元年(六七○年)开始撰「四分律开宗记」,上元三年(六七六年)奉诏住西太原寺,仍继续听道成讲律业撰述。永淳元年(六八二年)撰成了新疏。又自讲了五十馀遍,然後去世。年七十四岁。

怀素的著作,现存有三种∶一、「四分律开宗记」二十卷,一称「律疏」,或作十卷。因为「四分律」的传译较迟,建宗在後,直到法砺著「四分律疏」,还注重於开宗之说,怀素即在法砺著书的基础上,发挥了自己的新意而写成了这一部新的「四分律疏」。即以「开宗」为题。二、「四分僧羯磨」三卷(或作一卷,「宋高僧传·怀素传」同「尼羯磨」合为「四分僧尼羯磨文」二卷)。据本书自序说,因研究了曹魏康僧铠、昙谛,元魏慧光、隋法愿、唐道宣五人所集的羯磨,感觉未尽恰当,才集成此书。内容分∶方便、结果、授戒、师资、说戒、安居、受日、自恣、衣钵药受净、摄物、德衣、除罪、治人、设谏、灭诤、杂行、修奉十七篇,正文下并有略注。三·「四分尼羯磨」三卷(或作一卷),分十七篇,同上。

佚失的有∶「遗教经疏」二卷、「钞」三卷、「四分比丘戒本」一卷、「四分比丘尼戒本」一卷、「开四分宗拾遗钞」二十卷、「俱舍论疏」十五卷(或作十卷)等。因怀素从玄奘受学,对於戒体采取有部的色法说,显然是受自「俱舍」学的影响。

怀素住长安西太原寺的东塔,因而由他创立的这一派律宗即称为东塔宗,这和道成另一弟子住在同寺西塔的满意、定宾师弟们相对峙。东塔宗立说和律宗中南山(道宣)相部(法砺)两宗不同之处,最重要的是关於戒体的问题。最初四分律家解释戒体,原有两种主张,一种以为戒体是色法,一种以为是非色非心。法砺疏中肯定了非色非心之说。他引证「成实论」,认为「成实论」是昙无德部的著作,谓须依据此论以解释同部的「四分律」。道宣的著作,本来也主张非色非心,到了接受唯识思想之後,逐改变主张而以心法为戒体。怀素在两家之外,独树一帜的肯定戒体是色法。他的理由是昙无德部的著作,中国不传,但此部出於化地部,而化地出於说一切有部,故解「四分律」应依说一切有部之书,以色法为戒体(见「四分律开宗记」卷十二)。因此,他在疏文中引了不少「俱舍」、「婆沙」和迦湿弥罗诸大论师的主张。只许心、心所、及不相应行为戒因,而不认为是戒体。他的立说精神,始终不出於声闻乘的范围。

其次则为「四分律藏」的宗旨问题。怀素在「四分律开宗记」中以戒行为律藏之宗,而破斥七家异解。其中第二家以「受随」为宗的,正是法砺。怀素破此说云∶「受随二法,对初行者分行不同,始终有异,如何即得以此为宗?」又云∶「夫论宗者取『诠』所显,『诠』既显戒即是其宗。故『婆沙』云奈耶『论』戒。又宗谓是族义、尊义、崇义、重义。此教始终崇尊戒行,故用戒行为宗。馀止作等是别明法,不可就别立以为宗。」「受随」即包在止作之内,是戒行的前後两部分;既有前後不同,就不好立以为宗。只有戒行才能通贯始终,算是宗旨。

由此,关於受随的界限,怀素亦有二解∶一、约能诠之教说,以律藏中受戒犍度全文和比丘尼犍度中关於受戒的部分为受,馀文为随。二、约所诠之行说,第三羯磨以前,根本和加行都能成办戒体,判之为受,第三羯磨以後,所有说戒相等事都名为随。其说亦与他家不同。

不过,怀素学说原是渊源於相部和南山的。「四分律开宗记」的内容,基本上采用法砺旧疏的原文,其修正旧疏发明自己新意的只占了一部分。同时他也吸收了道宣的学说,如化制二教的建立等。他还从玄奘接受了俱舍学。所以怀素的学说性质,是比较复杂的。他尊重前人说的成果,也富於批判前人的勇气。如说「相部无知」、「南山犯重」,都是大胆的批评。他又批评道宣的「删补随机羯磨」,说「近弃自部之正文,远取他宗之旁义,教门既其杂乱,指事屡有乖违。」

怀素对於前人的著作很能舍短取长,所以他的主张曾轰动了一时。他的弟子最有名的是法慎,也为当时的士大夫所推重。後来元载(八世纪时唐朝的宰相)支持东塔宗,其根源也许就在这里。

西塔门下,不但出了著疏破怀素的定宾,还出了法藏等有名人物。他们都为相部宗张目,南山宗也同情相部。因此,相部与东塔势均力敌,「两疏传授,学者如林,执见相朋,互兴违诤。」大历十三年(西元七七八年)由於元载生前的建议,朝廷特令两街临坛大德十四人齐集安国寺,定夺新旧两疏的是非(见「宋高僧传」卷十五「圆照传」及「大唐贞元续开元释教录」卷中)。主持其事的人是学「新疏」的如净。当时签定的原则是「新章有理义准新章,旧疏理长义依旧疏,两疏有据二义双全,两疏无凭则依经律」(见「贞元续开元录」),似乎很为公允,但元载的意思是要如净从怀素的「新疏」中删去一些引证和论辩,只留正义,以便学习。如净主持其事,照此进行。到建中元年(七八○年)十二月签定疏成,送上祠部,当日就有不服的学者,具状出过。结果,只好仍让新、旧两疏并行,任学者所好。元载的同事韦皋,於贞元元年(七八五年)作剑南四川节度使,为了贯彻元载的遗志,自以俸钱写「签定新疏」四十本,使如净弟子光翌在成都传行,并且自制了「宝国灵坛传授毗尼新疏记」(见「全蜀艺文志」卷三十八上),於贞元十八年(八○二年)十一月刻石。自此三宗并传,直到宋初不替(见「宋高僧传」卷十六「澄楚传·系」)。但传东塔宗的学者,在如净、澄楚、圆照数人之後,著名的人物就很少了。

(隆莲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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