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弥逊居士(西元1089~1153年)
李弥逊,字似之,号普现居士,苏州吴县人,一说福建连江人。宋政和(一一一一年至一一一八年)间累官起居郎,政和末以上封事受贬,隐居八年。宋宣和末(一一二五年)知冀州,时金人犯河朔,诸郡皆警备,「弥逊损金帛,致勇士,修城堞,决河护堑,邀击其游骑,斩首甚众」,以至兀术北还,「戒师毋犯其城」。後知饶州,召对时首奏「当坚定规模,排斥奸言」。又指出∶「朝廷一日无事,幸一日之安,一月无事,幸一月之安,欲求终岁之安,已不可得,况能定天下大计乎!」可见他对时事的深切忧虑之情。
宋绍兴七年(一一三七年)迁起居郎,离政和末以起居郎被贬,将近二十年。李弥逊复居该职,仍「直前论事,鲠切如初」。他向宋高宗奏议六件大事∶「固藩维以御外悔,严禁卫以尊朝廷,练兵以壮国势,节用以备军食,收民心以固根本,择守帅以责实效。」这些都切中时弊。又以为「时方孔根,宜已宗社为心」。宗社者,宗庙社稷之意。所以,李弥逊的思想核心是以国家利益和民族利益高於一切。为此,他与秦桧分庭抗礼,有不可调和的矛盾,曾上疏「别选忠信之人,协济国事」;若使秦桧和议之计得逞,则「陛下率国人以事仇,将何以责天下忠臣义士之气?」宋绍兴十二年(一一四二年),和议成功,弥逊落职。此後十馀年间,他「不通时相书,不请磨勘,不乞任子,不序封爵,以终其身,常优国,无怨怼意」(均见《宋史》卷三八二《李弥逊传》,表现出高尚的民族气节。
李弥逊谒圆悟克勤,最早是在二十八岁为中书舍人时。据《五灯会元》卷一九记载,其时李弥逊「常入圆悟室。一日早朝归,至天津桥,马跃,忽有省,通身流汗。直造天宁(寺)。适悟出门,遥见便唤。(悟)曰∶居士,且喜大事了毕」。此後便机锋迅捷,凡与克勤问答,当机不让。
(潘桂明著)